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4-2025学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简章

发布时间:2024-05-31通讯员:出处:齐鲁工业大学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浏览次数:17

  为了更好地利用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教育资源,坚持立德树人,促进校际学术交流,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以及齐鲁工大(省科学院)《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24—2025学年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具体接收办法及申请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身心健康,已从事教学、研究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所申请的专业方向与目前所从事工作专业方向应基本一致,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学术研究能力较强,有明确的访学目标,具备按要求完成访学任务的能力。

二、接受访问学者专业方向及导师信息

序号

所在单位

导师姓名

专业方向

招收人数

1

海洋学部

刘岩

海洋环境监测技术

1

2

海洋学部

刘世萱

海洋技术

1

3

海洋学部

张颖颖

海洋信息探测与处理,海洋生态环境在线监测,检测与自动化装置

1

4

海洋学部

王波

海洋电磁探测技术

1

5

海洋学部

盖志刚

海洋传感技术

1

6

海洋学部

漆随平

船舶气象技术

1

7

海洋学部

赵强

光纤传感

1

8

海洋学部

厉运周

海洋环境监测

1

9

机械学部

衣明东

先进切削刀具的研制

1

三、访问期限及培养要求

1.访问期限为一学年(2024年9月-2025年7月),一般要求全脱产在学校。

2.访问学者在访学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齐鲁工大(省科学院)的相关规章制度。访问学者在齐鲁工大(省科学院)期间要服从齐鲁工大(省科学院)的安排以及接受学部(学院)的日常管理。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齐鲁工大(省科学院)规章制度情节恶劣的可按程序取消其访问学者资格,并函告所在单位。

3.访问学者以参加齐鲁工大(省科学院)相关研究工作为主,经导师及接受学部(学院)同意后,可以参与指导研究生、编写教材、承担部分教学或实验室等工作,并报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备案。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且具有两年以上高校讲课经历的访问学者可承担导师30%的理论课时或实践课时;具备教师资格证书但无高校教学工作经历的访问学者,或不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和高校讲课经历的访问学者,只能承担导师的助教工作,具体规定参照《齐鲁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齐鲁工大校字[2015]138号)执行。

四、申报程序

(一)提交材料

1.申请人填写《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见附件1),用A4纸打印,各项均需填写完整,选派单位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证书(或同等效力文件)复印件;

4.本人近期研究成果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限5页内A4纸展示),供导师审查;

5.个人健康检查表或提交2024年1月1日以后的单位年度体检报告(或个人健康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参照申请人所在单位体检内容)。

温馨提示: 上述前3项申报材料请勿装订,第5项可单独装订,所有材料按照顺序依次放置,于6月20日前交到齐鲁工大(省科学院)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二)材料审核

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收到相关材料后进行初审,材料合格后经导师、接受学院(学部)审查并签署接受意见。

(三)录取结果

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通过邮件形式发放入学通知。

(四)报到

申请人于8月31日前到齐鲁工大(省科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经接受学部(学院)同意在报到截止日前办理延期手续,延期一般不超过三个工作日。逾期不报到,又未办理延期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访问学者资格。

五、收费标准

培养费: 10000元/人/学年

住宿费:1000元/人/月

六、考核与结业

1.申请者自访学开始一月内提交《访问学者工作计划表》(见附件2),报教师工作部备案。

2.访问第一个学期结束时,填写《访问学者中期工作总结表》(见附件3),报教师工作部备案。

3.访学工作结束后,访问学者应完成包括科研、教学工作及成绩等方面的个人全年总结,填写《访问学者工作成绩考核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并附访学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于访学结束前两周提交至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4.访问学者每学期至少应提交一篇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并在课题组作一次学术报告,交流汇报工作进展及成果。

5.经导师、接受单位及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合格者,将获得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印制的《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马海燕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3501号

邮 编:250353      电 话:0531-89631981

E-mail:jsgzb@qlu.edu.cn



  2024-2025学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简章.pdf

  附件1 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docx

  附件2 访问学者工作计划表.docx

  附件3 访问学者中期工作总结表.docx

  附件4 访问学者工作成绩考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