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书香学部(学院)”“书香班级”“书香个人”评选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8通讯员:付来旭出处:齐鲁工业大学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浏览次数:11

各学部(学院):

为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校园,营造浓郁读书氛围,养成良好读书习惯,提高师生人文素养。现将2024年度“书香学部(学院)”“书香班级”“书香个人”的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宣传部、团委、图书馆

二、奖项设置

1.评选“书香学部(院)”,授予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书香学部(学院)”荣誉称号。

2.评选“书香班级”,授予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书香班级”荣誉称号。

3.评选“书香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品)。

三、评选条件

(一)书香学部(院)评选条件

1.学部(学院)纸质图书年度总借阅量(含教职工)不低于7000册或人均不低于10册。(计60%)

2.学部(学院)师生参加图书馆举办的征文比赛及其他竞赛类活动,一等奖10分/人次,二等奖5分/人次,三等奖2分/人次。(计20%)

3.参加图书馆举办的读书分享会等非竞赛类活动,10分/人次。(计10%)

4.学部(学院)举办的读书、征文、演讲等阅读活动,10分/次。(计10%)

(二)书香班级评选条件

1.班级总借阅量不低于400册或人均借书不低于10册。(计60%)

2.班级参加图书馆举办的读书、征文、演讲等阅读活动,一等奖10分/人次,二等奖5分/人次,三等奖2分/人次。(计20%)

3.参加图书馆举办的读书分享会等非竞赛类活动,10分/人次。(计10%)

4.班级举办的读书、征文、演讲等阅读活动,10分/次。(计10%)

(三)书香个人(在校教职工和学生)评选条件

1.年度借书量100册以上,且年度借书排行进入前50名。(计60%)

2.参加图书馆举办的竞赛类活动并获奖,一等奖10分/次,二等奖5分/次,三等奖2分/次,参与1分/次。(计20%)

3.参加图书馆举办的非竞赛类活动,5分/次。(计10%)

4.参加校外竞赛类读书活动并获奖,10分/次。(计10%)     

以上数据来源于图书馆服务平台系统,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评选流程(详见图书馆网站和公众号通知)

(一)申报

1.申报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3月20日。

2.申报方式:发送申报表和支撑材料至电子邮箱:readingp@163.com。

(二)评奖和表彰

根据上述条件计算申报单位和个人总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申报数量取排名前20%。

获奖单位和个人将于2025年读书节进行表彰奖励。

  

 

宣传部、团委、图书馆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