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目前我校正处于校区搬迁工作全面展开阶段,大量的设备、物资需要拆装、搬运。期间,由于雇佣外来人员较多,极容易发生财产被盗案件。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资产的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国有资产的被盗、丢失。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依照2004年公布执行的《山东轻工业学院安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保卫处
2006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