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轻工学院第二十六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06-09-25通讯员:出处:体育部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浏览次数:1538

山东轻工学院第二十六届田径运动会
     
 
一、 时间:2006年10月28―29日
二、 地点:运动场
三、 竞赛分组
学生:男子组  女子组
青年教工:男子组35周岁以下
          女子组31周岁以下
中年教工:男子组36周岁―48周岁
          女子组32周岁―42周岁
老年教工:男子组49周岁以上
          女子组42周岁以上
四、 竞赛项目
1.学生女子组(共十六项)
100m  200m  400m  800m  1500m  5000m  5000m竞走  100m栏   400米栏
4×100m接力  4×400m接力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    标枪 
2.学生男子组(共十七项)
100m  200m  400m  800m  1500m  5000m  10000m  5000竞走  110m
400米栏   4×100m接力  4×400m接力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标枪  铅球
3.青年教工女子组(共九项)
100m  400m  800m  4×100m接力  4×400m接力  跳高  跳远  铅球  标枪
4.青年教工男子组(共十项)
100m  400m    1500m  4×100m接力  4×400接力  跳高  跳远 铅球 标枪
5.中年教工女子组(共七项)
100m  400m   4×100m接力   铅球   跳远   标枪
6.中年教工男子组(共七项)
100m  400m   4×100m接力    铅球   跳远  标枪
7.老年教工女子组(共八项)
100 m   400 m  垒球掷准   铅球  定点投篮  飞镖  仿保龄球
8.老年教工男子组(共八项)
100 m  400 m   垒球掷准   铅球  定点投篮  飞镖  仿保龄球
五、 运动员资格
1.学生必须是有正式学籍的研究生、本、专科生。
2.教工必须是在职的正式教师和工作人员。
六、 报名办法
1.学生以学院为单位,每项限报3人(有田径特招运动员参赛的项目,可多报一人),每人限报二项;
2.教工以分会为单位,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二项;
七、 录取名次与记分办法
1.单项:
各单项学生组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记分;教工组取前六名,按7、5、4、3、2、1记分。接力比赛及全能项目记分加倍,破院记录得分加倍。单项报名人数,学生不足八人、教工不足六人取前三名,按7、4、2计分;三人取一名按4计分,不足三人不予编排比赛。田径特招运动员与其他运动员名次并列,只记名次不记分。
2.团体总分
以各单项积分之和,计算团体总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积分相等,则以破院纪录多者名次列前,仍相等者则以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者类推。
八、  奖励办法
1.单项奖:学生、教工前六名发个人奖。
2.破纪录奖:破省高校、院记录者给予破纪录奖(50元)。
3.团体奖:学生组奖励前六名,教工组奖励前六名。
4.精神文明奖:学生组四个,教工组六个。
九、  规则
比赛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十、  关于抗议
对比赛成绩及有关比赛中发生的问题可提出抗议,但须于事情发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
十一、  报名日期
10月13日前网上报名,同时将原始报名表送体育教学部,过期不予编排,报名后不得更改。
十二、  参赛要求:
1.参赛运动员必须佩带统一印制的号码。规格为25cm×15cm
2.学生运动员需带学生证,经验证后方可参赛。
3.不符合以上条件者,取消参赛资格。
 
 
 
 
 
 
 
 
 
 
 
体育教学部
                        2006.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