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8-27通讯员:出处: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浏览次数:3412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规定,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山东省纪委(鲁纪发〔200717号)文件精神,确定对我校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申报登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登记的范围

    担任现职的局(厅)级、县(处)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非领导职务和非中共党员的干部。

时间安排和步骤方法

    这次申报登记工作,从8月底开始,到910结束。各单位填好汇总表后,于910报学校纪委。

认真组织。各党总支、分党委、各部门要加强组织,讲清重要意义,提出明确要求。

填表登记。凡规定范围内的所有领导干部,都要一人一表,由本人如实填写,确保申报登记不漏人,填表不漏项。

填报的内容将在学校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对所填情况不明的要进行核实,对填报不实的或不合要求的要重新填报。

填表时注意看说明,不明问题请咨询纪委办公室。电话89631029

表格请在网上下载。

附件:(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登记表)

 

           中共山东轻工学院纪委

              2007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