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塑造学校良好的对内外形象,经研究决定,全校各部门、单位今后在各类宣传载体、印刷品等中如需要使用学校全称时,一律统一使用舒同体校名。对于已使用其它字体全称校名并能随时更改者,要求责任部门、单位在10月10日前更改为舒同体;对于一时难以更改者,要求责任部门、单位在以后的类似活动中一律使用舒同体全称校名。
特此通知。
山东轻工业学院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