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获山东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发布时间:2023-11-29通讯员:穆洪军出处: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供稿审核人:刘贞先责任编辑:王炯垚浏览次数:129

11月27日,山东省科技厅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度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在2022年度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评价中领跑驻鲁高校,连续两年获评“优秀”,被省科技厅认定为“山东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近年来,校(院)高度重视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将社会服务作为校(院)重要价值体现,多措并举支持校(院)技术转移机构工作开展。一是以战略部署为导向,蓄足科技创新“源动力”。锚定山东省重大发展战略需求,健全服务社会发展协同创新网络体系,引导专家、团队致力于山东十大产业发展,把科研论文写到祖国大地上,全方位助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以体制机制为保障,涵养科技创新“蓄水池”。围绕成果转化出台了“1+10”政策包,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体系要素保障,实施全流程管理服务,依托校(院)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WIPO-TISC)等国家平台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硬支撑”;三是以成果转化为目标,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打造“科技+基金+产业”转化模式和“科技红娘”队伍,加速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加快专业化技术转移团队建设,2022年成果转化合同金额实现7.6亿元,位列全国高校第32位;四是以产业化为牵引,搭建科技创新“孵化器”。累计孵化科技企业76家,其中聚集国外院士1人,国家级人才5人,省级人才近20人,孵化出12家高新技术企业、9家创新型中小企业、2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省级技术转移机构体系建设是山东省落实创新驱动国家战略,健全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重要举措,省级备案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实施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动态管理,根据评价等次落实相关支持和撤销政策。本次省科技厅对2022年在鲁备案省级技术转移机构评价优秀、良好的33家机构给予资金激励;对连续两年评价优秀的7家机构认定为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