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科学院)获批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

发布时间:2020-10-22通讯员:琚 伟出处: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处供稿审核人:刘贞先责任编辑:娄 峰浏览次数:348

10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公布了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名单,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


近年来,学校(科学院)加强顶层设计,成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领导小组,依托教学、科研、产业全链条融和一体的独特优势,整合资源大力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体系、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学校(科学院)已获批国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已签约山东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正在筹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下一步,学校(科学院)将围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方案》《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的要求,从三个方面落实试点高校建设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方案,扎实做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二是加强组织保障,强化知识产权管理运营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和条件保障力度;三是加强业务沟通,及时向相应职能部门报告学校(科学院)的创新做法与重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