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提升校园秩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3通讯员:出处: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浏览次数:2005

各部门、单位、全体师生:

我校更名为齐鲁工业大学,学校迎来了新的发展时期。建设高水平工业大学需要一个整洁、和谐、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为巩固校园管理成果,继续提升校园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校大门的管理。学校南门、东门以及教工宿舍区西门要严格执行车辆出入管理制度,对无通行证车辆认真做好出入登记;对携带贵重物品外出人员及车辆,要认真检查相关部门开具的出门证;对形迹可疑人员仔细检查相关证件。

二、校园交通安全、交通秩序。

1)、学校车辆(公车、教工私家车、校内经营单位车辆)一律凭学校核发的车辆通行证进出校门。

2)、校园内的车辆按照交通指示标志、标线规范行驶,注意避让行人,严禁超速、超载、超车。各种车辆不得占用人行道或乱停乱放。有明确标识禁止车辆进入的区域,严禁车辆进入、停放。保卫处将对乱停乱放的车辆采取劝说引导、贴条提醒、公布车牌号码、锁车或拖离现场等措施;自行车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区域。

3)、严禁在校园内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辆。无牌无证车辆禁止进入校园;校园内发现的无牌无证的摩托车一律按无主车辆进行清理。

三、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各部门、单位举办的大型活动要严格按照《山东轻工业学院大型活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履行备案手续。

四、规范户外经营服务活动。校园内举办的各类商品展销、宣传活动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审批。私自摆摊设点的,一律取缔。

五、维护学校声誉,爱护学校设施,严禁破坏、攀爬校园围墙。凡查获的攀爬围墙人员,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赔偿损失。

 

保卫处

       2013.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