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下午,文法学院在文科楼342召开全体学生干部会议,专题研究学习校党委1号文件《关于加强主体责任意识教育 促进学生主动学习、自主成才的实施意见》精神。文法学院100余名学生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团委书记马云华主持。
会上,马云华阐述了《意见》中关于建立学生主体自主自觉意识,实现主动学习,自主成才的重要意义。要求学生学会“在大学里怎么学”,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使学习成为一种自觉习惯和自愿心理需求。为使学生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马老师结合文件精神,对学生会、班委等主要班干部提出具体要求:在“先优”评选中,把学习成绩作为首要考量因素,实行一票否决制。随后,辅导员刘轶老师,倡议在所有的团支部中开展题为“我心目中的好学生”微博征集活动。利用班级微博平台宣传树立学习典型,营造刻苦学习、自主学习的良好氛围。
通过此次会议,学生们深刻领悟到文件精神的实质,进一步明确了学习的方向,增强了学习动力。认识到自主学习是一个人终身发展所必备的能力,每一位同学都要树立主体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主发展,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设高水平工业大学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