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我省庆祝2006年教师节大会在山东大厦隆重召开。会上,来自全省32所高校的40名教师受到表彰,我校政法学院刘德军教授名列其中。至此,我校已有两名教师荣获“山东省教学名师奖”。
组织高校教学名师奖励工作,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部分,旨在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促进教授上讲台,鼓励名师为本专科生开设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通过名师的引导示范作用,促进高等学校课程建设、教学梯队建设、教材建设,积极探索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现代教育教学思想、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从根本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高校的素质教育。
据了解,教学名师奖分国家级和省级两个层次,每三年评选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