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轻工业学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发布时间:2004-04-16通讯员:出处:大学生服务西部山东轻工业学院项目办公室 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浏览次数:1283

                      山东轻工业学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我校结合山东省实施方案计划如下。
    
    一、工作内容

    2004年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全国总数为10000名。除2003年招募的2年期志愿者外,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新招募6000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12省(区、市)以及湖北恩施、湖南湘西两个自治州的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

    二、主题口号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工作步骤
  
    1.网上招募。

    从2004年开始,招募工作将主要通过互联网进行。我校项目办已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并指定专人进行报名管理。由于今年是第一年实施网上报名、选拔,要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备份工作,以应对网上报名可能产生的意外。

    2.广泛动员

    4月13日开始,各院系要召开毕业生大会并充分利用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等途径在本校广泛发布招募信息并公布我校项目办地址、报名电话,确保每一个毕业生及时了解。要充分发挥团总支、学生会在宣传发动方面的作用,通过团学组织系统下发文件、在校园内设咨询台、悬挂横幅、招贴画、黑板报、校园广播、到学生宿舍发放招募手册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努力在校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唱响“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口号,形成参加西部计划光荣的积极导向。要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招募活动。在招募活动中,要协调院系学生工作组、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毕业生的思想工作和服务工作。要通过团学组织摸清情况,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重点动员有初步意向的学生,帮助他们坚定参加志愿服务的决心。要及时在醒目地点公布所有自愿报名的毕业生名单。
要突出宣扬志愿服务理念,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宣传栏和组织座谈会等方式,围绕“受锻炼、长才干、作贡献”、“老百姓得实惠、志愿者长才干、全社会树新风”的主题大力宣传。组织学生登陆志愿服务西部网站(www.xibujihua.org.cn)学习典型,坚定服务西部的决心。

    3、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4月16日至4月28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www.xibujihua.org.cn)上查看有关情况,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网站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

    (3)交表。报名表盖章后,4月29日前将《报名登记表》交至本校项目办。

    (4)审核。各团总支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和其在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通过面试、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审核,并报校团委。校团委审核后,及时在西部计划“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对报名学生的审核意见。  

    (5)公布。从4月17日起,各院系团总支每天向校团委报告毕业生报名情况,校团委根据各院系报名情况,及时公布我校毕业生报名情况。

    4、确定招募指标

    4月29日前,省项目办综合考虑各高校报名人数及学历、专业和就业等情况,确定并下达本省各高校招募指标及对应的服务岗位。

    5、选拔志愿者

    4月29日至5月13日,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选拔参加本项目的志愿者,并在全校公示3天。合格后,报招募省项目办。选拔工作使用西部计划“招募管理信息系统”。

    选拔时应优先考虑: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类专业;较高学历;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服务期意向为2年。

    5月15日前,招募省项目办审核本省入选志愿者名单,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入审核意见;审核完毕后,入选志愿者名单报全国项目办,并提交服务省项目办。
校项目办建立志愿者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把入选和未入选的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其中。

    6、审定确认

    5月18日前,全国项目办汇总入选志愿者名单及其服务岗位,经审查后报全国领导小组审定。

    签定协议。5月20日至6月5日,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与志愿者签定招募协议,协议签定后,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6月8日前,各招募省项目办汇总协议签定情况报全国项目办,全国项目办确定正式入选的志愿者名单及其服务岗位并向社会公布。

    7、其它工作

    (1)校项目办要本着对志愿者负责的态度,积极协助做好入选志愿者的毕业体检工作,严把体检关,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应及时上报招募省项目办并进行调换。

    (2)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派遣证。毕业生在报名时要作出相应承诺,校项目办要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3)校项目办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组织本校入选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理念等内容的培训。

    四、集中培训及上岗

    1.培训地点、时间: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服务地所在省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时间安排在7月19日至23日(5天),7月18日统一报到。服务省项目办应在5月15日前确定志愿者培训报到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并通知对口招募省项目办。
  
    2.培训主要内容

    (1) 政治思想教育和志愿服务理念培养

    (2) 志愿服务管理条例、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介绍

    (3) 志愿者典型事迹介绍

    (4) 服务岗位(教育、卫生、农技等)专项技能培训

    (5) 青年中心及基层青年工作介绍

    (6) 团队意识培训和心理卫生知识讲座

    (7) 服务地风土人情及健康保健知识介绍

    3、岗前培训。7月24至25日,各服务县项目办工作人员组织志愿者抵达服务地,有针对性地进行志愿者岗前培训;协调服务单位安排志愿者工作、食宿等有关事宜;落实志愿者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中小学副校长、卫生院副院长、经有关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副主任等管理职务。组织在中小学服务的志愿者在开学前分阶段参加岗前教学培训、在当地教育部门实习和进行备课、家访。

    五、评估考核

    全国项目办制定《评估考核办法》,对项目实施产生的总体绩效、志愿者个人的服务业绩和各级项目办的工作三方面进行及时考核和系统评估。
    
    1.志愿者服务期满,对其作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证明。
    
    2.对各级项目办工作的评估结果作为表彰和下一年度项目实施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将评估结果抄送同级党委、政府。

    3.全国项目办汇总项目评估成果上报国务院及有关部委。

    六、激励表彰

    1.志愿者服务期满,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规定进行表彰。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十杰百优”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及志愿服务奖章的颁授中予以集中体现。

    2、主办单位定期联合表彰项目实施单位。

    四、经费保障

    志愿者服务期间国家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其中生活补助每月600元/人,每年7200元/人(在西藏服务的,每月800元/人,每年9600元/人),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入学前户籍所在省省会城市和服务省省会城市之间的距离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确定(入学前户籍或服务地为西藏、新疆、内蒙古的,另行确定),按年发放。志愿者的有关补贴由全国项目办通过青年志愿卡按时统一划拨;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指定险种、保额,由各服务省项目办负责具体办理。


附件: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2、健康状况要求


                                        大学生服务西部山东轻工业学院项目办公室
                                                  
                                                      2004年4月14日


附件1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学校所在省(区、市)             学校名称                                            

姓    名 性    别 照片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学    历 院(系)专    业
特    长 健康状况
既往病史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省         市(地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家庭通信地址及电话
服务意向 服务岗位类别 第1志愿:            ;第2志愿:            (A、教育;B、医疗卫生;C、农业科技;D、青年中心;E、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F、宣传文化站;G、基层检察机关)是否服从分配:□ 服从;□不服从
服务期           □ 1年       □ 2年
个人简历
志愿服务经历
大学期间奖励和处分
本人承诺 1.以上填写内容全部属实2.如入选西部计划志愿者,我同意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派遣证        报名者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院(系)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高校项目办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注:本表交高校项目办,附学习成绩单;高校项目办留档备查





附件2

健康状况要求

    有以下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留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以下情况外均不能参加: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除上述病例外,有影响健康和工作的疾病,能否参加西部计划,由各省项目办研究确定。此外,到西藏服务的毕业生,明确本人志愿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酌情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