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07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7-26通讯员:出处: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浏览次数:3596

各有关单位:

2007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有关单位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选题要求

本年度项目分为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以及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项目申报以《2007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为依据。基础理论研究要瞄准学科前沿,力求原创性或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以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指南》带※号的,为本年度立项重点,应根据学科研究领域和方向,有针对性地做好课题设计。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项目面向社会公开申报。凡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主要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39岁。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

3、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全省与基地研究方向相关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基地项目,申报者应在《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项目类别栏注明“XX研究基地项目”。

4、申报项目最终成果形式应为研究报告或专著。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一般为一年左右,专著完成时间一般为两年左右。

5、本年度项目经费来源分为资助和自筹。依据项目类别、研究难度和成果形式,资助经费一般在15万元。申报者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必须出据单位经费资助证明,资助额度不能少于1万元。单位自筹经费不能落实的,不得申报。

6、申报人应按照《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活页》评审将采取匿名方式进行,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7、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8、申报材料包括:《活页》和《申请书》(各一式11份)、自筹经费研究项目经费来源证明书,请申报人员严格按照项目申报相关表格的要求填写,保证填写内容准确、规范。按有关规定,每个项目收录入及评审费100元。

三、申报时间

按照通知要求,我校集中受理时间为200793200796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申报项目所需相关材料请在科技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89631079

E-mailgzf@sdili.edu.cn

                                                   科技处

                                                  2007.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