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第六届师德标兵吴雪莲

发布时间:2017-09-08通讯员:出处:宣传部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于晓琴浏览次数:725

齐鲁工业大学第六届师德标 ——文法学院、马克思学院吴雪莲事迹材料

作为齐鲁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学专业的一名专业课老师,吴雪莲热爱祖国,在政治上始终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业务素质。在工作中,她热爱教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以满腔的热忱投入到教学中,努力工作,勇于拼搏,认真对待每一门课程、每一项工作、每一个学生,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和业绩。

一、精于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在教学中,吴雪莲一直坚持“以人为本,教书育人”的教学理念,将“教”和“育”结合起来,以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为目标,尊重学生的个性,强调对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进行法学基础理论教学的同时注意引导学生思考,以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为目标,尽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公平、正义、严谨、敬业、自律”的法治理念的专业人才。

自参加工作以来,她先后承担过公共课和法学、法学二专业、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的十几门专业课的教学任务,指导了法学专业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模拟审判、法庭旁听、见习、社会调查等多种实习;开设了《不当儿童电视广告及其危害调查》、《农村食品安全意识调查》、《普法宣传暨法律诊所》、《模拟审判比赛》等开放性实验。总之,她承担了较为繁重的教学任务,经常大幅度地超标准量工作。但是不管每个学期有多少门课程,她都认认真真地备好每一门课,讲好每一节课,尽力拓展教学的宽度,并采用科学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养成勤于思考、善于思考的良好学习习惯。她的课语言幽默,内容丰富,理论与现实联系紧密,因此深受学生的喜欢,也得到学校督导专家、校院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2006年她被评为校“青年教学能手”。2012年获得学校“青年教师多媒体课件大赛”三等奖。2013年被评为文法学院“最受学生喜爱的老师”和校级“好教师”,《逻辑学原理》被评为校级“好课程”。2014年被评为齐鲁工业大学“首届教学方法改革标兵”,获得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微课组二等奖。2016年获得文法学院 “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一等奖;校“首届教师课程分析(说课)竞赛优秀奖”;《国际经济法》教案被评为校“德融好教案”,课程被评为校“德融好课堂”。

二、积极研究,勇担社会责任

教学之外,吴雪莲也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发表了多篇教研论文,主持了和参与了《关于法学专业模拟审判教学的思考》等多项校级教研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她还多次参加吧全国“第三届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等国家级、省级科研、教研会议,并在会上作主题发言,得到国家卫生法学会、复旦大学、天津南开大学、山东科技大学、烟台大学等法学专家一致好评。

同时,她还是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财税金融法学研究会理事、长清区法学会理事、长清区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参加过山东省立法会、长清区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和济南市长清区检察院及长清区街道办合作了“问题青少年社区矫正”项目,为打造“平安长清”和谐社区贡献自己的力量。2014年她还被选为山东省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成员之一,到聊城宣讲全会精神,受到群众的欢迎。

三、身正是范,发扬奉献精神

自担任法律系副主任以来,吴雪莲积极配合学院和系室的工作要求和安排,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踏实认真地完成各项工作。在系里,她团结同事,严于律已,乐于奉献,主动承担任务,对有特殊情况的老师尽量予以照顾和帮助,尽力安排、协调好全系工作,但她自己却从来没有因为个人原因耽误系里的工作。近年来,在她和全系老师的共同努力下,法律系的各项工作完成效率高、质量好,取得了多项成绩,多次获得学院各项评比的第一,成为文法学院一个优秀的团队。2016年,法律系被评为学校“三八红旗集体”、“优秀基层党支部”,这与她的辛勤付出有很大的关系。

除了系室的日常工作外,吴雪莲还承担了大量的其他工作。她是学校女工委员会委员、法律系工会委员、系党支部组织委员。2011年她带领学生联合济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济南市质监局、济南市法学会等部门和多家企业,举行了“食品安全进社区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全市范围形成较大影响。她还组织了数次学校和学院的“宪法日”活动,在长清区和学校都反响良好。2014年她代表学院老师向学校领导和全院师生报告了学习核心主义价值观的工作体会,得到领导和师生的高度认可。2014年和2016年,她又发起了向贫困地区孩子献爱心的活动,带动全系和全学院老师向山东德州、新疆喀什等地区的孩子捐赠图书、文具、保暖衣物、玩具等爱心物品。

吴雪莲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及工作业绩得到了大家的认可。2014年她获得学校“师德标兵提名奖”;2013年、2015年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并被评为校“先进个人”;2012年被评为校“教书育人先锋党员”;2016年被评为校“三八红旗手”,校“优秀教工党员”。

四、以德育人,用心关爱学生

作为法学专业教师,吴雪莲一直强调树立正直、诚信的道德理念和正确的职业道德观与掌握专业知识同等重要,坚信“做事先做人,人品决定成败”。因此,她力争“以所学授课,以品德育人”;用“德”教育学生,用“爱”引导学生。在面对每一个学生时,她都认真细心,尽职尽责,主动关心、帮助学生。一方面,她对学生严格要求,尤其注重对学生品行的培养,公平地对待所有的学生,同时也要求学生讲诚信、团结互助,严禁学生采用欺骗或其他手段获得不正当的利益,所以,她是文法学院有名的“名捕”;另一方面,她也以鼓励为主,耐心地引导学生,尽可能保护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她认为自己不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专业课教学老师,更应该是他们从学校转向社会这个成长关键期的陪伴者,应该用自己力所能及的一点力量去引导他们、推动他们,帮助他们尽快地成长。

课堂上,她不仅教给学生专业知识,更注重将公平、正义的法律理念融入到课堂教学中,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守法的职业习惯和职业道德。同时,她还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提醒学生要从小事情、小行为上注意培养自己的能力和形成良好的习惯;引导学生遵守规则、法律,用善良对待世界,用认真和责任对待工作。

为了培养法学学生的专业素养,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吴雪莲和法律系老师一起为学生设计了专业素质拓展训练计划,并积极开展训练,效果良好。她曾两次组织学生进行了全校性的“模拟审判成果展示”,得到学校领导的肯定。她还一直坚持鼓励学生多参加各种社会活动,走出学校,走进社会,她自己也尽量给学生创造机会。2011年她带领学生联合济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济南市质监局等部门和多家企业,举行了“食品安全进社区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全市范围形成较大影响。2015年,她指带领学生到长清区进行普法宣传,并参与到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她还多次指导法学11级学生成立普法宣传小组,利用课余时间进社区做普法宣传。

爱学生,就是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给每个学生机会,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点。她真心地把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为他们的学习操心,为他们的困难担心,也为他们的成绩高兴。课堂外,她是学生的朋友,帮学生答疑解惑,和学生谈工作、谈理想,指导学生学习、考研和司法考试。可以说,她是学生迷茫时的指引者,痛苦时的安慰者,低落时的鼓励者,开心时的分享者。为了增加和学生的交流,她经常带着学生做游戏,并自费给学生购买各种小奖品。中秋节,她给学生购买月饼,带着学生一起搞活动。作为法学12级的班主任,学生毕业时她给每个同学手写了一封信,让很多学生当场感动落泪。学生也愿意和她交流,私下称她为“莲姐姐”,在学生眼里她就是一个全能的大姐姐,什么问题都可以找她解决,甚至还把她介绍给自己的朋友、同学、家人,她也很开心能给更多的人提供帮助。

在吴雪莲的指导下,学生也取得了很多的成绩。她带领学生参加了三届山东省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分荣获团体二等奖和三等奖。她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多次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2014年还获得“省级优秀毕业论文”称号。她指导的法学专业经济法方向研究生入学考试成功率很高,连续多年每年都有数名学生考上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她自己也多次被评为学院和学校的“优秀学业就业指导教师”。

学生们很敬重她的为人,感谢她的鼓励,也很感动于她的付出。他们经常对她说:“吴老师,您辛苦了!” “吴老师,您的品行值得我们一辈子学习!”“吴老师,您传播给我们正义的理念,教会我们做人。”“您不是老师,是朋友”。还有学生用林徽因的话来形容她:“您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您,是,人间的四月天!”学生的评价让她很欣慰,也激励和鞭策她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修养,更好地做学生的良师益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