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院小高层教工住宅燃气通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12通讯员:出处: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浏览次数:1777

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住户:

南院小高层教工住宅燃气通气工程已验收完毕,经与济南港华燃气公司协商定于明日上午九时半正式调试通气。

敬请各住户务必于明日上午九时半按时开门,家中留人,您若未能按时开门,将影响您单元的正常通气,同时更会耽误相关人员更多的时间。请各部门、单位务必通知到有关住户本人,如您确实有事,请将您住房的钥匙交与您信任的人员,确保按时开门。

如有自行封闭煤气表的用户,请在送气之前自行拆除。

请各住户准备一节5号电池。

给您带来的麻烦和不便,敬请谅解。

注:现场需领取煤气充值卡、供用气合同、保险单。

 

基建处

后勤管理处

2008-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