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07/08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奖助学金已经到位,为做好发放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1、严格禁止以各种名义把资金挪作他用,必须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2、对评比及发放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纪律处分,并适当减少下学年国家奖助学金的名额和金额。
3、学校组织纪检、审计、财务和学生工作部门对每年的评比和发放工作进行检查。
4、各学院认真组织学工人员学习国家、省奖助学金文件,增强纪律意识、法制意识和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的自觉性。
5、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号码为89631036。
学生工作处
200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