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19通讯员:出处: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浏览次数:1660

各部门、单位:

今年入冬季以来,全国各地火灾频发,形势严峻,特别是1114发生在上海商学院死亡4人的重大火灾事故,更应引起我们的重视,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做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切实加强对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冬季气候干燥,气温低,大风天气多,师生用火、用电增加,引发火灾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稍有不慎极易发生亡人火灾,甚至是群死群伤事故。对此,各部门、单位要保持清醒认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抓紧抓好本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检查安排:

1、各部门、单位11191123对所属的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等进行自查、整改,1124将自查报告报保卫处(邮箱:zjh@sdili.edu.cn)。

2、后勤处、学生处、保卫处会同相关院系,负责对校内枯枝、败草的清理,预防校园绿化区发生火灾。

3、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实际,及时与保卫处联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41125起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将分期公示。根据存在隐患及整治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山东轻工业学院

2008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