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轻工业学院档案管理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发布时间:2008-11-21通讯员:出处: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浏览次数:2321

各部门、单位:

为了科学规范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校教职工的档案管理意识,按照《山东轻工业学院档案管理规定》,对各部门、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比,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考核评比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档案管理考核评比工作的领导,学校考核管理领导小组(即档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综合档案室。

二、考核评比范围

1、学校独立设置的,具有档案资料整理、立卷、归档任务的直属部门、单位具有参加评比先进集体的权利和义务。

2、凡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专,兼职管理人员都应该参加先进个人的考核评比。

3、学校临时设置的部门、单位没有成立档案管理机构,没有设置专、兼职档案管理员的部门、单位不能参加档案管理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考核评比。

二、考核评比等级

考核评比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山东轻工业学院档案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得90分以上(90)为优秀;得75分以上(75)为良好;得60分以上(60)为合格;得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先进集体在考核成绩90分以上的单位中选拔。

四、考核评比程序

1、部门、单位自查自评,根据山东轻工业学院部门、单位档案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参加单位、部门,组织有关人员首先进行自查自评,并写出自查自评报告。

2、根据自查自评的情况,各单位、部门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

3、学校档案管理“考评”小组在汇总各部门、单位推荐名单的基础上,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提出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候选名单。

4、学校“考评”领导小组召开全校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会议,公布先进单位和个人候选名单,听取意见后,确定先进集体和个人正式名单。

五、时间安排。

1121---128 各部门,单位自评并写出自评报告,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29---1215 学校档案管理“考评”主管部门汇总各部门、单位推荐的名单,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提出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候选名单。

1216---1225 学校档案管理“考评”小组听取主管部门汇总报告,提出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候选名单并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先进名单。

 

山东轻工业学院档案管理委员会

00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山东轻工业学院部门、单位档案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试行)

1.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宣传《档案法》和《山东省档案条例》及学校有关档案法规。

2.      有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档案工作,并列入分管领导岗位责任制,档案实行了集中统一管理,有专、兼职档案员专人负责。

3.      档案工作列入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4.      建立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5.      每学期都组织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学习、落实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办法和标准。积极参加档案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培训。

6.      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日常管理,能够作到“三纳入”“四同步”。并建立了本部门(单位)档案的收集、管理、归档、保管、统计、借阅利用制度。

7.      能够积极收集、认真整理应归档的资料,立卷归档文件完整、准确符合质量要求,交接手续齐全。书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纸张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扣分。

8.      组卷规范、合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遵守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材料的密切联系。

    卷内文件排列有序,并按要求编号。

    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填写规范。

    卷内文件材料整理规范,无金属物装订。

9.      编目规范,案卷标题简明、准确;案卷排列有序。

10.  档案人员熟悉业务,认真履行职责。档案人员做到调卷迅速、准确、服务热情。

以上十条部门(单位)档案管理考核评分标准作为试行、每条满分为10分,整条都没有开展的考核为0,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酌情扣分。

 

 

 

山东轻工业学院档案管理委员会

00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